準定鄉會試法
作者
申文權[8203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何宗權[8204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潘伯達[8002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吳世榮[7887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范璝[8205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阮克宅[8206](角色:編撰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,林維義[8207](角色:抄寫,關係:主要,相關題名:)
自明命十四年(1833)起的鄉會試規定
申文權、何宗權、潘伯達、吳世榮、范璝、阮克宅等人編撰,阮朝內閣頒行於明命十四年(1833)
另收禮部林維義抄寫的八股文範文、賦文、五七言詩30篇
原目編為514號
申文權、何宗權、潘伯達、吳世榮、范璝、阮克宅等人編撰,阮朝內閣頒行於明命十四年(1833)
另收禮部林維義抄寫的八股文範文、賦文、五七言詩30篇
原目編為514號